2019-04-21 | 文章来源: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备考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评估。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学院董事会批准,芙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员、辅导员及教师三类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董事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以董事会领导牵头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高教系列中级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获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与人数
计划招聘辅导员1人,实验员3人,专任教师1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5日—5月15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学校就业推荐表》)、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上证件需复印件),近期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本人求职推荐函一份,填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图书馆2楼左侧)报名。
(2)网上报名:请将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材料相同)扫描形成电子文档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应聘邮件标题名称:“岗位代码+应聘单位+所学专业+姓名”)。网上报名者需在参考前携带材料原件到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
3.联系电话:,,;
4.联系人:罗老师,张老师;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不足时,报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