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2 | 文章来源:
一、选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中学教师: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2人、生物1人、物理2人、化学1人;
中小学教师: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1人。
报名完成后,部分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选调计划可按照“文化学科优先,适当考虑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比例”的原则进行调剂。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选调教师及配偶或其一方父母为澧县户籍。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4.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且参加教育工作2年以上(含)。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接受纪检或政法部门的立案调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申请人本人持上述选调具体条件所需印证材料到行政中心8号楼教育局418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澧县教育系统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6月20日至21日。
上午8:00—11:50 下午2:30—5:00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相关内容(教材范围在报名时一并公布),时间10分钟,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时间:6月30日,上午7:30面试人员集中并随即封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10至9:10备课, 9:30开始试讲。
面试地点:澧县九澧实验中学(澧浦南路新址)。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由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的选调资格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时间:7月8日至12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教育局分配至农村中小学校。
五、组织与监督
选调县外教师工作由县人社局全程指导,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县纪监委派驻教育局纪监组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县人大内司委)
原标题:2019年澧县教育系统选调县外在编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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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