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1 | 文章来源:
一中、八中、职中部分科目教师紧缺,经研究,特向农村高中学校(职中的所有科目可面向农村初中学校,一中、八中的体育科目可面向农村初中学校或小学)选调部分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指标(详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1、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体育科目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至2015年8月底止,选调对象在农村高中连续任教满3年,在农村初中学校或小学任教的须连续任教满5年;
3、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普通话合格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
5、高中教师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职中教师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6、一中、八中的语文、政治、英语、物理选调对象须担任过高中毕业班教学(学校证明);
7、选调对象近三年教育教学成绩良好;
8、“985”、“211”高校毕业生不受任教学段及任教年限的限制。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者持本人申请报告(须现任教学校负责人或中心校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盖章)、相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8月23日分别到一中、八中、职中报名。
2、试教。试教时间为8月25日,普通高中岗位试教所报考科目高中二年级教学内容,职中岗位试教报考科目职业中专二年级教学内容,具体试教课题于试教前由试教者在评委确定的课题中临时抽签确定,试教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试教地点分别设一中、八中、职中。试教低于60分不予选调。试教分别由一中、八中、职中负责组织实施。
3、预录。按试教成绩从备考到低分依次录用,试教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职称高的优先,职称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退回原工作学校。
4、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确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A、近三年内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者;
B、近三年内教学效果差且不求上进者;
C、近三年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者;
D、现在编不在岗者;
E、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F、参加本次教师选调提供虚假证件、虚假业绩材料者;
G、近三年因安多工作不到位,发生过安多事故并造成学生伤亡的直接责任者。
5、公示。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新邵县一中、八中、职中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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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指标
新邵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