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1 | 文章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新宁县教育科技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45名(其中普通中小学教师67名、职业高中教师15名、村小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
(一)招聘职位和计划:
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职位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各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招聘范围: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3.下列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政策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本县公办教师和特岗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