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9 | 文章来源: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计划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但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
除满足普通计划的所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册人口;
2.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婚和未就业的子女;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的身份确认主要依托县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2014至2016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然享受此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洞口教育科技网上下载并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审批表》后分别去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县民政局和县扶贫办审查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