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 文章来源: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县内公开招聘20名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鹅公岭苗族侗族乡中心幼儿园、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中心幼儿园、河口苗族乡中心幼儿园、麻塘苗族瑶族乡中心幼儿园、水口乡中心幼儿园各2人;长铺苗族侗族乡枫香学校幼儿园、红岩镇中心幼儿园、寨市苗族侗族乡黄桑中心幼儿园、长铺苗族侗族乡党坪中心幼儿园、关峡苗族乡中心幼儿园、李熙桥镇白玉中心幼儿园、黄土矿镇中心幼儿园、唐家坊镇中心幼儿园、寨市苗族侗族乡兰家幼儿园、金屋塘镇中心幼儿园各1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绥宁县户籍(2017年1月1日前为准;原系本县户籍,因就读大、中专学校迁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4、职位要求
①学历和年龄要求:
幼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学历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资格要求:
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资格证;
5、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考者于2017年7月3日持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2)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则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见附表)
(3)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 7月4日上午9:00——11:00;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