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2 | 文章来源: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县城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根据隆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7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选调教师18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表一、附表二、 附表三。
(一)从下列人员中选调教师148名(以下简称A类计划):
1、现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且教龄满三年(到2017年9月1日止)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定向招聘到我县边远学校服务期未满的教师);
2、2014年9月招聘在我县公办学校,2017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二)从下列人员中选调教师28名(以下简称B类计划):
1、2015年、2016年公开招聘,现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2、2015年、2016年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毕业,现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3、定向招聘到我县边远学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从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调县幼儿园幼儿教师4名(以下简称C类计划)。
三、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身体健康。
(二)近五年(自2012年起,工作未满五年的按实际年度),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考核结论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三)学历及资格
1.报考县幼儿园幼师层次的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县城小学教师层次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科目对口;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目的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3.报考县城初中教师层次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科目对口。
4.报考一中、二中、九中层次的须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科目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