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6 | 文章来源:
根据县城教育发展和城区学校教师队伍严重缺员的实际情况,经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9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各中、小学必须在县教育局核定的编制内进人,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
3、所调对象必须符合调动条件。
4、岗变薪变。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90人(初中52人、小学38人),具体计划如下:(附件)
三、选调基本条件
1、达到相应的服务期限。在我县农村学校工作财政起薪时间满5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014年9月1日以后县内没有跨乡镇调动,且必须在初中、小学上岗。
2、具有相应的国家认可的学历(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或高(职)中教师资格证,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如具有初中或高(职)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者,则近五年须在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满三年(2012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4、具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它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截止2017年7月31日)。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为准)。
6、师德要求:近3年考核合格且未受过乡镇中心学校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近3年无因有偿家教家养、乱收费、乱补课等有违师德行为被查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