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2011]45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4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9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5、本县内在编教师和合同期内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59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