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8 | 文章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新宁县教育科技局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5名。根据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详见附表1-5。
(二)岗位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其它条件: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1-5)。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公办教师和特岗教师。
(2)未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现任国家公职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
(5)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