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3 | 文章来源:
原标题:绥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1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省特岗教师和2018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名应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法律、政策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或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方式
1.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4名
招聘方式:省内高校现场招聘。考试地点设湖南师范大学就业办,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2、公开招聘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92名(其中思源实验学校教师16名,其他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42名,特殊学校1名和乡镇幼师15名限本县户籍)
招聘方式:县内公开招聘。考试地点设绥宁县,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page]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一中表一)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请在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绥宁教育网下载《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填写好并发送至:
联系电话:彭先生 王先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 6月 1日至 6 月 18 日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报责任自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报名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资格认定时间:2018年6月19日;资格认定地点为湖南师大就业办
(2)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6 月26 日8:00至6月27日17:30。确认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应聘者资格确认时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教师资格证(已通过资格认定考试但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进行报名及资格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不接受委托现场确认)[page]
3、领取准考证: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于资格确认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考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于2018年 6 月29 日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06)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批,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②笔试内容:(见附件一中表二)
③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④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报考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①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批,降低开考比例,对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②笔试内容:(见附件一中表二)
③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④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面试
①根据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笔试比例为1:1的岗位则按同等比例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page]
②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一中表二)
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折算为面试成绩。
(2)报考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
①根据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②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④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一中表二)。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在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绥宁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3、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
①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最后一位入围者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②报考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最后一位入围者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人数,依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报考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体检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宁县教育科技局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page]
(七)分配与聘用
1.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与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特殊学校招聘教师,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考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2. 其他初中、小学(特殊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经绥宁县教育科技局党委研究后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绥宁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3年。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考编手续。
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按时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也不另行递补。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举报电话:(县纪委)
附件下载: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 宁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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