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 文章来源:
按照省、市化解超大班额、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县外选调优秀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高中教师10人;初中教师30人;小学教师40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绥宁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教龄满三年;
5、年龄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① 工作未满三年的;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③处于立案审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④近五年内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社会治安综治管理等有关规定的;
⑥其他不宜选调的。
7、凡调入我县的教师,由教育科技局根据学校需要在编制限额内统一安排;
8.调入教师在绥宁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须达到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