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4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一类师范生及硕士研究生教师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端庄,能够胜任所择岗位工作;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见附件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 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的高校毕业生;
5. 洞口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洞口县特岗教师。
二、招聘岗位计划与职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洞口县第一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本一类师范生及硕士研究生计划与职位要求(附件2)》。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湖南师范大学等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
时间:12月7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12月7日的报名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里仁楼115教室,12月8日至9日的报名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理化楼1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