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1 | 文章来源: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特殊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共计18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和2019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名应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方式
1.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31名。
招聘方式:公开招聘。考试地点设绥宁县,考试方式为面试(试教)。
2.公开招聘职业中专工作人员5人;初中、小学(特殊学校)教师122名(其中初中教师55名,小学教师66名,特殊学校教师1名);幼师30名。
招聘方式:公开招聘。考试地点设绥宁县,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二)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请在绥宁县政府网下载《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填写好并发送至:
联系电话:王先生 彭先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1日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可以同时报考符合条件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报考初中阶段和小学阶段教师岗位的,分阶段层次报考岗位,不区分城区或非城区。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报名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2019年5月22日——24日(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内)
确认地点:绥宁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应聘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教师资格证(已通过资格确认考试但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向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条件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进行报名及资格确认。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一中、二中岗位人员于2019年5月30日—31日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2019年6月1日,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其他岗位人员于2019年6月20日—21日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