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7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方便考生参考,经研究,决定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考场,针对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招聘一批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5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浏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招聘计划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7届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毕业生或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的2017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17年7月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6、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在正式录用时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自主选择学校—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采取按对应科目报名,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3日(上午9:00-上午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501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校(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材料,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3)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材料;
(4)担任学校和班级学生干部履职情况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