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6 | 文章来源:
“中西部第一县”、位居“全国百强县”第7位的长沙县热诚邀请优秀人才加盟。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决定面向重点师范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116名,面向社会选调在职在编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职数
1、招聘职数(116名)(见附件)
2、选调职数(100名)(见附件)
二、招聘(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二)岗位条件
1、报考面向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
(1)年龄要求:本科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以上均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优秀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或生物;
(3)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要求具有小学、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英语和音乐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以上,报考其他学科二乙以上)。
2、报考面向在职在编教师选调岗位
(1)全国(不含长沙县)在职教师,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且入编途径符合人事管理相关政策。
(2)年龄要求: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可放宽到38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或市(州)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或生物。
(4)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要求具有小学、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英语和音乐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以上,报考其他学科二乙以上)。
三、招聘(选调)待遇
1、报考面向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
本次聘用的初中和小学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和编制备案,纳入企业社保管理 ,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视全县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入编后纳入机关社保管理。
2、报考面向在职在编教师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教师全部列入长沙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分配到校后,视所在学校岗位设置情况确定竞聘岗位。如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有中学专技职称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录用后只能受聘到相应小学教师岗位,待遇按岗位设置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