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4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校聘非事业编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非事业编制辅导员18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我校2017年入学的全日制一年级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聘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3.热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有高度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和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
四、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选聘基本条件的应聘者可在6月5日17:30前登陆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报名信息,不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需经导师亲笔签署同意函并于学校资格初审前(6月5日)将导师同意函原件送达学校资格审查小组(中南大学校本部二办公楼211办公室)。(5月24日-6月5日)
2.学校资格初审。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会同研究生院招生办对名单进行核实,公开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6月7日)
3.个人报名岗位调整。初审合格人员以书面申请形式对报名岗位进行自行调整,公开发布调整后的各岗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6月7-8日)
4.单位面试遴选推荐。应聘者持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件,800字以内的书面申请材料到相应单位参加面试遴选。单位根据核准岗位数按不超过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预备人选。各单位需将面试工作方案、现场资格确认表、面试专家评议表、面试成绩统计表、公示材料、学院推荐预备人选名单简表等原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备案(6月12日前)。
5.学校心理测试及面试。学校对预备人选进行心理测试。组织专家组面试,按岗位对学院推荐的预备人选进行评议,按面试成绩分学院从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应聘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以及800字以内的书面申请材料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岗位胜任能力。(6月15日前)
6.拟录用人选公示。经选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
7.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程序报学校审定后正式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