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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22人公告

2017-07-12 | 文章来源: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其中教学人员16名、教学辅助人员5名、行政管理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附件)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有本科学历,男性年龄在42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在37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特教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管理经验者男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下。

3、教学岗位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按摩岗位应具备按摩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语文、英语岗位达二甲及以上)。教学辅助岗位和行政管理辅助岗位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7月20日(星期四)12∶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将如实填写完整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书的图片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邮箱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考试当天笔试结束后在学校先骥楼一楼阳光服务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

(一)笔试

1、笔试定于7月25日(星期二)上午8∶00-9∶00在学校梯形教室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2、笔试内容为各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3、笔试成绩于7月25日(星期二)上午12∶00在学校公示栏公布。

(二)考核

1、在资格合格人员中,由各岗位职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未达比例的,则资格合格的笔试人员均参加考核。

2、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和技能测试办法于7月25日(星期二)上午12∶00在学校公示栏公布。入围考核人员于7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00在学校先骥楼二楼党员活动室集合并查验身份证,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考核方式为试教,其中教学岗位的考核为试教、图书管理和计算机维护岗位的考核为技能测试、教务专干和办公室文秘岗位的考核为结构化面试。试教10分钟、备课30分钟、图书管理岗位技能测试15分钟、计算机维护岗位技能测试40分钟、结构化面试15分钟。试教、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后的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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