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2 | 文章来源: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其中教学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附件)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见上表),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备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二乙(语文、英语岗位为二甲)及以上等级。
4、毕业专业、教师资格学科或专业资格职务应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7月27日(星期 五 )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将如实填写完整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书的图片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邮箱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定于7 月 30 日(星期 日)上午10:00-12:00在学校汇智厅进行。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证件、证书及有关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
(一)笔试
1、笔试定于7月30日(星期 日)上午9:00-10∶00在学校德馨楼104-107教室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2、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内容),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3、笔试成绩于 7 月 30 日(星期 三 )晚上9:00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核
1、在资格合格人员中,由各岗位职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未达比例的,则资格合格的笔试人员均参加考核。
2、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和技能测试办法于7月30日(星期 日 )晚上9:00在学校网站公布。入围考核人员于8月2日(星期 三 )上午8∶00在学校汇智厅集合并查验身份证,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