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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长沙艺术实验学校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23人公告

2017-07-12 | 文章来源: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其中教学人员22名、行政管理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附件)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上表);年龄要求在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普通话水平达二乙及以上(语文、英语岗位为二甲及以上)。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7月21日(星期五)12∶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将如实填写完整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书的图片发送至,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邮箱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7月22日(星期六)上午笔试结束后在学校1201室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

(一)笔试

笔试定于7月22日(星期六)上午09∶00-10∶00在学校2103室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2、笔试内容为各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生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3、笔试成绩于7月22日(星期六)下午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核

1、在资格合格人员中,由各岗位职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未达比例的,则资格合格的笔试人员均参加考核。

2、入围考核人员名单于7月22日(星期六)11∶30在学校网站公布。入围考核人员于7月22日(星期六)下午13∶00在学校六楼会议室集合并查验身份证,其中高中美术岗位考核人员于7月23日(星期日)08∶00在学校六楼会议室集合并查验身份证,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见技能测试办法)。

3、考核方式为试教,其中高中信息技术、高中体育、高中美术、舞蹈基训、民族舞、现代舞、舞蹈毯功、钢琴伴奏的考核为试教和技能测试(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试教13分钟(舞蹈专业10分钟、钢伴10分钟)、备课40分钟(舞蹈专业20分钟、钢伴20分钟)、技能测试见技能测试办法,财会岗位的考核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试教、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后的平均分。

4、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成绩通知单。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于考核完成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

5、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考试成绩由考核合格人员的笔试、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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