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7 | 文章来源: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其中教学人员10名、教学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附件)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在32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网络电教员岗位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中学语文岗位为二甲及以上)。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8月4日(星期五)12∶00
(二)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录学校网站,点击“2017年暑假教师招聘公告”“2017年暑假骨干教师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
资格初审后,通过电话反馈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8月6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在学校中学会议厅进行。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如实填写完整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学校中学会议厅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教辅岗位不设置笔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定于8月6日(星期日)下午14∶00在学校中学会议厅进行(其中中学语文教师岗位笔试时间为150分钟,中学数学教师岗位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余教师岗位笔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2、笔试内容为各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3、笔试成绩于8月7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核
1、考核人选由各岗位职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未达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考核。
2、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和技能测试办法于8月7日(星期一)14∶00在学校网站公布。入围考核人员于8月8日(星期二)8∶00在学校中学会议厅集合并查验身份证,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
3、教学岗位的考核为试教,其中中学体育岗位的考核为试教和技能测试(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试教12分钟、备课40分钟、技能测试为10分钟。教辅岗位的考核为技能测试,网络电教员技能测试时间1小时,实验员岗位技能测试实际30分钟。试教、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后的平均分。
4、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成绩通知单。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于考核完成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
5、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考试成绩由考核合格人员的笔试、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不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