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3 | 文章来源: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附件)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37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备汽车维修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钳工、车工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2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报考教学岗位的人员应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中学语文岗位达二甲及以上)。报考实习实训指导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8月11日(星期五)24∶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将如实填写完整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定于考试当天笔试结束后进行,请携带《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
(一)笔试
1、笔试定于8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在学校多媒体教室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2、笔试内容为各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于8月14日(星期一)下午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核
1、在资格合格人员中,由各岗位职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未达比例的,则资格合格的笔试人员均参加考核。
2、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和技能测试办法于8月14日(星期一)在学校网站公布。入围考核人员于8月15日(星期二)上午8:00在学校教学楼多媒体教室集合并查验身份证,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
3、教学岗位的考核为试教,实习实训指导岗位的考核为技能测试。备课6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汽修实习实训指导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为60分钟,车工、钳工类专业实习实训指导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试教、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后的平均分。
4、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成绩通知单。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于考核完成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
5、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
6、考试成绩由考核合格人员的笔试、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不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