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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长沙卫生职业学院选调文秘、引进专家4人公告

2017-11-01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引进专家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人员须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全日制在读博士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全日制在读硕士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各环节信息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同时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湖南人事招考网()公布。

五、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说明:

1、30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45岁以下是指1972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均须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截止计算至2017年11月6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填写“报考岗位”时,须注明是“选调”或“引进”。相关资料按网站要求上传。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周一)9:00—11月14日(周二)12: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6日(周一)9:00—11月14日(周二)16:3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1月16日(周四)9:00—11月18日(周六)9:3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引进专家报名表》,并妥善保存用于资格复审时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文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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