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1 | 文章来源:
为加快推进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工作,促进开福教育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26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根据《关于长沙市开福区公办学校实行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空编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进行人员管理,实行合同聘用制。
2.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的人事管理、工资待遇严格按教育和人社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8万元(含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等)包干到校。
3.各用人学校根据核定的包干经费总额制定单位包干经费具体使用方案,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按方案进行编外合同制教师考核及绩效发放。
4.如录用人员系我区现聘用的教师,在不跨类(城区类、城郊类)的情况下,原则上可留现聘用学校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为开福教育事业做贡献,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2.本次招考截至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中小学教师从业经历。需要出具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中小学教师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原件(报考学科应与聘用期间任教学科一致,合同原件资格终审时提供)。
4.师范专业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参加报名。
(二)具体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2.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3.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和音乐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5.报考英语岗位的考生要求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英语CET-6级(达到425分)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 月 1日以后出生);在我区属各公办中小学校担任聘用教师1年(含1年)以上,经学校考核合格推荐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 获得科学教育专业、物理、生物、化学、地理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科学岗位;报考美术岗位的考生要求所学专业为国画、油画或水彩专业;报考小学田径、足球、篮球、排球、健美操岗位的考生,如果本人获得对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本人取得过该项目省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者,可报考对应专业。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2.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且暂未期满的教师;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招聘岗位及职数(附件) 【岗位表|职位表】
1.各岗位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5(含1:5)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未按比例达到相应报名人数的岗位,在总岗位职数不变的情况下,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学科岗位职数。因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而调整岗位职数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书面申请改报符合要求的其他岗位。
2.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根据各学科考生笔试和考核(试教),按照笔试30%,考核(试教)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学科岗位指标数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