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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沙理工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6人公告

2018-07-04 | 文章来源: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政管理和教学辅助部门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有关说明:1.所有岗位应聘者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高校为高水平大学;

2.年龄要求:30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 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将根据部门岗位的专业需要,将聘用人员分配至学校党政管理或教学辅助部门的相应岗位上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9日17:3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BWZJ1、BWZJ2、BWGL)。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组+专业+姓名”(例如:BWZJ1+会计+李四)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版本,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组的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BWZJ1组和BWZJ2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各占综合成绩的40%、30%、30%。

BWGL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50%。

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面试和实际操作:根据各岗位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分组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及实际操作人员(如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全部入围),成绩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面试和实际操作总分分别为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时与报考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成绩排名为准),按各岗位组的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模式。首次聘期为3年,按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聘期内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受聘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事项

(一)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回避原则。在选聘各个环节,凡遇有直接师生关系、近亲属关系、直接同事关系的情况,工作人员及专家均应主动回避。若选聘过程中出现违背“三公”原则方面的投诉且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入选者资格,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规处理。

(三)所有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学校校网页或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相关信息和通知。应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按照“讲规则、讲程序、讲纪律”的总体要求,做到每个环节程序规范、责任到人、有档可查,考试各环节均全程录像,并妥善保存不少于两年。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上岗后如若发现已聘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校纪检监察处)

原标题: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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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docx

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长沙理工大学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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