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实行)》(长人社发〔2017〕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复审,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签订就业意向—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站()、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9年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校招)教师岗位表》)
说明:1、25岁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1月6日(周日)9:00—1月8日(周二)16:3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月9日(周三)9:00—1月10日(周四)16:30。
4、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开考前进行。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月14日(周一)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资料。缺少证件及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2019年1月14日(周一)14:00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月14日(周一)(14:00—17:30)到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105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申请查分并领取查分结果。
九、考核
1、进入考核的人选根据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考核。
2、考核入围人员名单和公告将在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上公布,考核具体时间和方案以公告为准。
3、考核时间暂定2019年1月15日7:50。
4、考核方式为试教和面试。依次备课30分钟后,授课6分钟,面试2分钟。考核满分100分,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5、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3:7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考核合格人员与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签订就业协议。2019年7月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终审合格后进行拟录取人员公示(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底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录用。),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湖南人事招考网
3、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 :0731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原标题:2019年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华东师范大学考点)
点击下载>>>
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9年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华东师范大学考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