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 文章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人〔2019〕20号文件)》,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长沙理工大学电气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及研究生管理人员1名、综合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党政办,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两个,计划2名,名称为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干事1人,综合管理干事1名。此为管理岗位。
五、岗位职责
1、科研及研究生管理干事
(1)科研工作(负责做好国际事务相关工作;协助学院国际交流与外联事务工作;协助负责国际学术会议、国际学术讲座等各类活动筹备、组织和联络以及会议安排等工作)。
(2)研究生管理工作(协助学院完成研究生招生与录取工作;协助组织实施研究生培养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行政及人事管理干事
(1)人事工作(负责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登记、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职工考勤、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离退休、退职人员的报批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聘任、材料收集、数据统计并办理聘任工作;协助做好引进教师面试、试讲、报送材料及岗位培训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教师职称评定、人才工程的申报工作)。
(2)行政工作(协助做好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议室及电子屏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接待工作;负责行政办公用品的申购、保管、领取工作;负责办公设备的报修、复印室、档案室、教师发展中心的管理工作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招聘人员要求
1、科研及研究生管理干事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行政及人事干事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素质与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等办公系统软件。
5、服务热情,工作细心,作风踏实,服从安排,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6、科研及研究生管理干事要求熟练使用英语,能无障碍进行英语交流,有效地协助学院完成国际合作相关事务,有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请于2019 年5月15日前到电气学院办公室(云塘校区工科一号楼B区504)提交《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到邮箱:。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提交电子版、纸质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聘人员享受长沙理工大学电气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有关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规处理。
(二)所有应聘环节相关信息和通知均通过学校网页或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注意相关信息和通知。应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上岗后如若发现已聘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电气学院周老师
(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 (校纪检监察处)
原标题:长沙理工大学电气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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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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