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8 | 文章来源:
为引进优质师资,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400名,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实行合同聘用制,按照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区教育局可根据全区实际岗位需求,对拟聘人员的聘用学校进行统筹调剂。
2.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按平均每人每年8万元(含五险)包干到校,由相应聘用学校考核后统筹发放。
3.自2020年起,入职后的编外合同制教师根据在我区连续工作服务年限,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从第二年起按照2400元/人/年实行工龄奖励绩效逐年增加,逐步达到同工同酬。
4.自2020年起,新入职的编外合同制教师入职三年内,本人或配偶在区内购房的,凭住保中心备案的网签合同,由区财政按2万元每户进行补贴。
5.编外合同制教师符合转聘备案制条件的,根据其区内编外合同制教师工作年限和区内乡镇学校工作年限进行计分。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聘用学校
分A类区属学校、B类街道学校和C类乡镇学校设岗,具体岗位如下:
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报考A类区属学校、B类街道学校所有岗位和C类乡镇学校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C类乡镇学校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3.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2018、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岗位的要求达二甲及以上水平,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达二乙及以上水平。
5.英语水平:报考小学英语岗位的人员要求CET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达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报考中学英语岗位的人员要求CET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达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1.在资格审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资格审查前不能取得招聘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符合“先上岗、后考证”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除外)、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等证书证件的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试形式、比例及成绩合成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专业测试、笔试、试教(含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音体美岗位:先进行专业测试,考生依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规定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再依专业测试和笔试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高低排名按规定比例进入试教(含面试)环节。
2.其他学科岗位:先进行笔试,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规定比例进入试教(含面试)环节。
(二)考试比例
1.音体美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5:1,入围笔试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5:1,入围试教(含面试)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
2.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在10人以下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入围试教(含面试)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招聘计划数在10人及以上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入围试教(含面试)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
报名人数未达招聘计划数相应规定比例的,依规定比例调整岗位计划数。
(三)综合成绩合成
1.音体美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试教(含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含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含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含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专业测试、笔试、试教(含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六、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音体美岗位专业测试—笔试—试教(含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7月8日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至7月1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ang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望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进入报名系统报名。系统报名功能7月17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关闭后任何人不能再进行补报或修改报名信息。
3.相关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为准。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形,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本次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缴费:为确保参考率,收取考务费5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至7月17日下午17:00。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照片后,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缴费。7月17日下午17:00系统缴费功能关闭后,任何人不能再进行补缴。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的,考务费不予退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于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到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319室现场办理考务费用退费手续(要求先完成系统内缴费)。
(三)音体美岗位专业测试
1.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地点、相关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2.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音体美岗位测试项目为考生报考岗位相应项目,满分为100分。
3.拟定于7月21日(星期二)发布音体美岗位入围笔试人员名单,请及时关注。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上午9:00至7月25日上午9:00。所有岗位报考者登陆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望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打印。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时量等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予参考。如身份证遗失,只能凭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提供的在照片上盖有骑缝章的户籍证明代替。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拟定为7月31日,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五)试教(含面试)
1.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2.试教和面试结合进行,满分为100分。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英语岗位含口语)、临场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情况。试教(含面试)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部分岗位因入围人数较多,在试教(含面试)环节将对入围人员进行分组,录取聘用也将以此为依据分开进行。具体安排及各组对应的聘用学校另行通知和公示。
(六)资格审查
1.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全面了解入围对象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等情况。由于入围对象本人原因,致资格审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如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审查,递补不超过两次。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相关事项另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岗位工作实际,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一年,待体检合格后,再根据岗位需要聘用到学校。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按程序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照“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拟聘人选自主选择聘用学校。
3.对放弃体检和资格终审资格的人员、未在2020年秋季开学时按时报到的拟聘人员,录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教师招聘考试。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在长沙市望城区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报名、专业测试、笔试、试教(含面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体检、聘用等事项均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再通过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本简章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望城区教育局(政策咨询) 0731—88107673
0731—88068543
望城区人社局(技术支持) 0731—88071233
监督电话:望城区教育局监审法规室 0731—88063561
望城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0731—8808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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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聘用学校
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原标题:长沙市望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xxgkml/gkmltzgg/202007/t20200708_8628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