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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63人公告

2020-07-15 | 文章来源: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长人社发[2019]6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办学校教职工备案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发[2019]4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办学校备案制教职工考核细则>的通知》(长教发[2019]5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教育局所属的27个单位需增补的163名教师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管理及待遇

1. 本次招聘的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2个职数录取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录取聘用人员均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2. 其他单位招聘职位的录取聘用人员列入备案制教职工员额,备案制教职工由长沙市教育局向市委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办理备案和工资审批、发放等手续,岗位等级在用人单位竞聘确定。招聘录用为兼有初、高中年级完全中学的教学人员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教学岗位。用人单位根据每年编制空余情况,拿出一定比例编制数,备案制教职工通过考核,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教职工,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招聘录用的备案制教职工待遇如下:

(1)备案制教职工与在编教职工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同等享受年度一次性工资增量部分,中餐补助、工会慰问等补助项目,物业补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医疗铺底等改革性补贴项目。

(2)备案制教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保。办理退休时仍为备案制教职工的,退休后除执行企业社保待遇外,参照在编退休教职工同等享受每年的各项奖励项目、改革性项目和慰问项目。

(3)备案制教职工转正定级、岗位管理、职称评聘、评优、晋级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办理。

(4)备案制教职工可升任学校中层干部、副校长、校长等管理职务(有行政级别的职务除外)。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职工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3.报考人员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岗位需要的其他类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科与所报考的职位相符,或符合《职位表》中的“其他要求”。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附件3《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长沙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6. 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亊、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 招考工作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初试准考证》—疾病筛查—初试—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集中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3. 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和“长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报考办法及开考比例

1.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 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7月19日(周日)10:00—7月22日(周三)12:00。考生于7月20日(周一)10:00开始在报名网站打印《初试准考证》。

3.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报考须知》(附件1)的要求报名。报名资料一经提交将不能更改,请仔细核对后再提交。上传材料无法识别、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职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录取资格。

5. 初试开考比例为1∶5,其中校医、电教员、实验员、无人机应用、空中乘务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比例的职位相应取消职位或核减职数。各职位报考人数、被取消的职位或被核减的职数于7月22日(周三)报名截止后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疫情防控

按照《长沙市会议、培训、考试及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长病防指[2020]109号)要求,考生进入初试、笔试、集中考核和资格审查场所须配合各场所开展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见附件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六、初试

(一)初试办法

1. 初试定于7月23日至7月25日在各招聘学校进行,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初试;《初试考核办法》于7月19日(星期日)前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和各招聘学校公布。

2. 初试考核方式见《职位表》。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才艺展示满分均为100分。初试考核由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才艺展示)组成的按2:8的比例合成初试成绩,由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或才艺展示)组成的按2:3:5的比例合成初试成绩。考生的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当天在初试学校网站公布。

3.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较多时,招聘学校可设置专业知识测验环节,按专业知识测验成绩确定入围初试考核的人选(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

(二)相关要求

1. 考生应于初试前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但不可使用电子身份证、乘车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或其他证件代替,下同)和《初试准考证》打印件参加初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参加初试。

2. 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时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初试考核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拟入围笔试人选的确定

1.以各招聘职位数为基数,依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校医、电教员、实验员、无人机应用、空中乘务职位为1∶3)确定拟入围笔试的人选;初试成绩相同时,初试占比高的项目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初试不设置合格分数线。

2.拟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次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

七、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1. 市教育局对拟入围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拟入围笔试人员在报名系统上传的材料是否符合本次招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出现资格不符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初审进程,并保持通讯畅通。

2.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入围笔试人员,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7月27日(星期一)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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