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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株洲市茶陵县高中教师招聘62名公告

2017-03-29 | 文章来源:株洲市茶陵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有关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高中、职业中专教师62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各用人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

茶陵一中(www.clyz.cn);

茶陵二中(http://clez.cledu.cn);

茶陵三中(http://clsz.cledu.cn);

茶陵职业中专(www.clzyzz.net)。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能够吃苦耐劳。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招聘在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设立考点,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和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茶陵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ling.gov.cn)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chaling.gov.cn)

茶陵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cledu.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茶陵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时间、地点:见附件2。

2、报名要求:实行现场报名确认。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茶陵县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成绩通知单)、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进行现场确认。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会计教师、幼教教师、计算机教师、电子商务教师、电子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录用后一年内取得对口专业中职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17年8月10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相关学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书面答辩和说课(职业中专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答辩和说课(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书面答辩:时量为45分钟。

书面答辩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说课(面试):时量为10分钟。

说课前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结构化面试对象不予准备时间。根据该岗位考生书面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说课(面试)人选,入围说课(面试)书面答辩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说课(面试)。

(3)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书面答辩成绩×30%+说课(面试)成绩×70%

书面答辩、说课(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在上一个考点招聘计划未满时,在后续的考点继续组织考试。所报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到后续考点报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茶陵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

茶陵县纪委派出教育局纪检组:0731-22063823

七、咨询电话

政策、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31-25245310。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7株洲市茶陵县高中教师招聘62名公告(图1)2017湖南茶陵县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2017株洲市茶陵县高中教师招聘62名公告(图1)2017湖南茶陵县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时间、地点安排
2017株洲市茶陵县高中教师招聘62名公告(图1)2017湖南茶陵县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报名表

茶陵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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