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 文章来源:株洲天元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9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株洲市天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元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29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
6.参加天元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后放弃、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指2018年、2019年);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8 日 ——8月20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二楼222室。
3.报名方式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
4.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5.报名材料
(1)《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基础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报名条件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一年聘用合同及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均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8)《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聘任承诺书》(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
考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1)上微型课。根据应聘职位学科,进行8分钟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以百分制量化评分。上微型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含80分),直接淘汰,不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上微型课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的考生,进行现场答辩。以百分制量化评分。
(3)成绩合成
总成绩=上微型课成绩×70%+答辩成绩×30%
上微型课、答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排名末位的考生,如上微型课、总成绩均相同的,加试答辩,以加试答辩成绩高者进入)。
(六)体检
统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递补
如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含自动放弃应聘的人员)的招聘职数,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一分配到学校。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试用期为六个月。
(5)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期承诺书。
六、特别提示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卡,持有电子健康卡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
七、咨询
0731-28665200(周老师、胡老师、艾老师)
咨询时间: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天元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天元区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及市人社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察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1-28665289 天元区纪委
0731-28665957 天元区人社局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附件1:株洲市天元区2020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