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1 | 文章来源: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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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大学院校公开招聘一批高中、初中教师,共计3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2019年、2020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资格确认考试但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向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条件的证明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和2021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考试地点及方式
考试地点设湖南省师范大学,招聘方式为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1882 0739-7606676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15日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采取到高校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4月16、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湖南省师范大学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通知单。
(三)面试
报考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微型课或微型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为1:1。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面试综合成绩=微型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其他学科面试综合成绩=微型课成绩×100%
3.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3)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岗位入围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时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以此类推。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分配与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2.报考初中岗位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后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取消聘用。
(八)其他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绥宁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2.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绥宁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
绥 宁 县 教 育 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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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2019年、2020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资格确认考试但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向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确认条件的证明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和2021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考试地点及方式
考试地点设湖南省师范大学,招聘方式为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1882 0739-7606676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15日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采取到高校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4月16、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湖南省师范大学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通知单。
(三)面试
报考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微型课或微型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为1:1。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面试综合成绩=微型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其他学科面试综合成绩=微型课成绩×100%
3.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3)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岗位入围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时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以此类推。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分配与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2.报考初中岗位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后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取消聘用。
(八)其他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绥宁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2.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绥宁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
绥 宁 县 教 育 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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