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 | 文章来源:安乡县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秋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现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安乡县范围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本县只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认定报名,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选择“常德市安乡县教育局”确认点。申请认定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体检。申请人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要求空腹进行)自行到安乡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10月11日-10月22日,并完成规定的所有体检项目,体检表中须有医生签署的体检结论意见,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应在安乡县教育局现场确认之前完成。体检前,申请人请先与医院联系(0736-4312803),确认体检结果领取时间,以免耽误现场确认。
4.网上申报时间:10月11日-10月22日。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10月18日—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安乡县教育局人事股(3楼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2.户口簿(安乡县户口)或居住证(非安乡县户口的须持有安乡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彩色白底),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其中,①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同时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②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指定体检医院(安乡县中医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
7.《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8.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由校长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
注: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证书发放
认定结果无异议后,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咨询电话:0736-4312995。
五、政策咨询
安乡县教育局人事股:0736-4312995。
“安乡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QQ群(QQ749527918)。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 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乡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