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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湘潭市直引进教育人才(长沙专场)31人公告

2024-04-07 | 文章来源:

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贯彻落实《莲城人才行动计划》《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湘潭市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快教育人才聚集,推动湘潭教育高质量发展,拟组织开展2024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长沙专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范围

本次计划设置31个岗位用于引进研究生。引进单位及引进岗位见附件1。

    二、人才引进程序

按统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地进行)→笔试+试教(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引进公告及拟聘用公告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资讯栏、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考过程公告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本次引进岗位不做专业要求,但须具备与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要求见附件1)

  2.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3.非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4.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长沙站(湖南师范大学)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6-18日(星期二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武汉站(华中师范大学)、上海站(华东师范大学)、广州站(华南师范大学)、湘潭站(湖南科技大学)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7-18日(星期三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长沙站(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博后楼302

武汉站(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B101

上海站(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6

广州站(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

湘潭站(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化工楼309

  (二)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所有岗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参与现场报名的考生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2024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岗位一般不进行笔试,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10(含)以上,需进行笔试;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1:10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试教。  

  1.笔试(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10(含)以上)

  笔试时间:暂定4月20日(星期六)。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长沙现场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总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试教

  试教时间:试教时间暂定4月21日(星期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试教对象:①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试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未达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对象)。

  ②未进行笔试岗位的试教对象为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试教的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综合成绩=试教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试教成绩相同(入围体检末位分数并列)的,由用人单位考察后研究决定。

  七、体检

  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单位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前,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引进人才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二)公示

  对拟引进人才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湘潭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引进人才,纳入湘潭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对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考生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监督和咨询电话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湘潭市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

湘潭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

湘潭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31-55512987

咨询和举报电话限工作日使用。

  十一、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  2024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长沙专场)岗位表

附件2  2024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长沙专场)报名登记表

 

                                      湘潭市教育局

                                      2024月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y.xiangtan.gov.cn/13025/13026/content_1292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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