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9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30名。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30名,其中高中教师13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名,中等职业学校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桂东教育信息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5月1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投递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网络投递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按要求多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文档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均为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方式的报名时间截止5月13日18:00.
3.缴费。本次招聘免收考务费。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多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个别紧缺岗位视报名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为1:2 ;达不到1:2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7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桂东教育信息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9日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20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