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 文章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的精神,为满足我区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党工委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0名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
一、单位情况简介
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底,2011年9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获批全省第二个国家级综合保税区,现居全省园区综合排名第三位。2018年3月,湘潭经开区启动长株潭湘江湾综合创新试验区经济带建设,从经济、生态、社会文明三大指标体系全面对标“粤港澳大湾区”,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经开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积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教师待遇,出台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一流师资,打造教育品牌。经开区目前有中小学11所,近期,将建设和平小学(科大校区)、雅士林小学、富力和平小学、步步高小学等学校。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此次招聘的教师为同工同酬编外合同制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及劳动用工合同期制,不列入事业编制。
2.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标准执行,参加教师年度绩效考核,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奖金标准详见《湘潭经开区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办法》,按政策购买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计划与岗位数
1.中学招聘计划(26人)如下表:
3.本次另需招聘中小学临聘教师72人,具体岗位详见以下链接:(http://xtjkq.xiangtan.gov.cn/govxxgk/001001/2018-07-02/dfc85e22-b68c-48fc-8975-07a1335dd30f.html )
五、应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日至2000年7月3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终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凭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报名。
5.教师资格证:应聘者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应聘学科一致(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工作岗位)。
6.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7.英语水平: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六级成绩须在425分以上或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四级成绩须在425分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经开区网站(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在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一)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日9:00-7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请登录湘潭经开区网站(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5.准考证打印。考生在2018年7月19日-7月20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考生笔试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6.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按招聘岗位总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量: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布。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同一岗位招聘总计划数在10个或10个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总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同一岗位招聘总计划数在10个以下的按照招聘岗位总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湘潭经开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已申报盖章的证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笔试准考证。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规定的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降低面试比例到1:1.5,未达1:1.5比例的,予以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湘潭经开区网站相关公告)。拟面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湘潭经开区网站相关公告)。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六)选岗
中学教师全部安排到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任教。小学同一学段学科有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照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选择学校志愿。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七)体检
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两次。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其中,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生、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咨询监督电话
经开区文教卫计局:0731-52379341
经开区监察局:0731-52379329(举报电话)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别提示:
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与临聘教师招聘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报考编外合同制教师的考生视同为同时报考临聘教师,优先录用为合同制教师,再根据考生自愿原则,录取临聘教师。
湘潭经开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