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30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北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教师2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北湖教育信息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1年7月3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6年7月3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