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 文章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在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范围: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选调岗位:详见《2018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实绩突出;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10~5:00)。报考人持相关资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列编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的材料)到湘潭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办公楼3楼314室)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731-5824497713975290287。
3.重要提醒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保持通讯畅通,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出具由工作单位提供的符合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报考人员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接到考试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到湘潭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领取笔试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2:1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
笔试:文秘岗位笔试为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见公告。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医务人员免笔试,将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文秘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同一岗位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拟选调人员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湘潭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全程信息在湘潭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其中公告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湘潭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湘潭技师学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