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3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汝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29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报考人员提供认定结果)。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2018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