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8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了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多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1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岗位83人、高中及职专教师岗位49人、党校教师1人、县机关幼儿园教师2人。具体岗位见《祁东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整个招聘工作在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教(技能测试)、体检、公示、考察、录取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相应学历(国家承认)、专业、职(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详见招考计划与职位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的人员;
(6)本县服务期未满(含2015年)的特岗教师、免费、定向师范生及已考编的教师;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8、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多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社网和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3月19日至27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教育岗位:在县教育局阳光服务台集中报名(教育局一楼)
卫生岗位:在县卫生局一楼大厅(永昌大道1号)
报名时间:3月30日至4月2日,共4天。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 祁东县人社局人事教育股
祁东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祁东县卫生局人事教育股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本次报考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拍照存档,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资料要求:①报考人员须填写《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②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须须一致,临时身份证无效);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⑤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⑦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报名人员须须提供原单位的工作证明、财务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明细单(每一年都要提供6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明细单)。
4、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须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费用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7、报名时需交考务费200元/人
(四)资格审查
1、按照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多过程。
2、原则上招聘职位和报考人数要达到1:3才能开考,不足比例的个别职位,经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但不得低于1:2的比例。
3、报考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县新闻、祁东县党建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职业中专的专业课教师、工勤技能及卫生岗位:要求笔试和技能测试;
其他各岗位:要求笔试和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