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安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16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招聘过程中其他通知、公告可通过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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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 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已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