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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

2015-11-25 | 文章来源:

湖南省衡阳市第一中学系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前身为1884年创办的船山书院,迄今已有131年办学历史。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政府有关政策和衡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经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衡阳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16届高校毕业生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要求及计划

面向9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6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共招聘10人,详情如下:

 

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 高中数学 高中英语 高中物理 高 中 化 学 高中信息技术 高中通用技术 (物理专业方向)

高中研究性学习(教育学专业方向)

高中心理健康 合计
计划 2 1 1 1 1 1 1 1 1 10
学历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2016年6月30日前须获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其中语文、英语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其余岗位须达到二乙及以上水平)。

4、2016年6月30日前须获得毕业高校颁发的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留级处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网()及衡阳市一中校园网()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可在2015年12月5日下午17:30前通过邮件(,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发送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及报名表(应聘者自行下载)进行报名,并于2015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到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者在2015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3、报名程序: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下列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个人近三年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等。

4、每一个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5、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12月7日上午8:30—10:30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生可在笔试当日下午15:30到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15:30—16:30申请复核。所有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员。

(四)试教

试教人员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2月8日上午8:30—18:00到湖南师范大学指定地点进行试教(采取说课方式,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设定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试教成绩低于80分者,则试教不合格,不得确定其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备考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入围人员于2015年12月9日上午8:00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网()及衡阳市一中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名单上报衡阳市编办、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教育局等部门审批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多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学校同类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学习

聘用人员需参加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岗前培训学习。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由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多过程并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公

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衡阳市教育局)、 (衡阳市纪委) 、 (衡阳市人社局)。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51街区

邮 编:421001

联 系 人:廖素平

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

六、有关事项

本简章由衡阳市一智浪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一智浪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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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南省衡阳市第一中学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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