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湘南幼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任教师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计划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5月23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高等国民教育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高等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具体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