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5 | 文章来源:
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确保我市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其中初中教师85名,小学教师111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耒阳市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初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小学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非音乐、体育、美术的,可不受任教学科的限制,报考除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以外的小学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只能报考小学相应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招聘岗位;省级及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报考小学美术(书法)岗位的,此次报名可不限教师资格证,但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为工勤人员聘用。
3.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手语岗位的,如专业对口,此次报名可不限教师资格证,但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为工勤人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耒阳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和方式:到耒阳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大厅现场报名,报考者需要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报名,同时提供由本人在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单。
(2)对申请认定2016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国考)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有效期内)和教育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方可报名,入围考核的在进入考核程序前须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在籍学习证明可以参加报名。入围考核的在进入考核前须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6年耒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收费: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