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7 | 文章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湖南工程学院始建于1951年。长期以来,学校坚持“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艺六个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试点高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2018年,学校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落实招聘工作,研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工作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5个;招聘计划35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含辅导员)33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工程学院网站主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应聘者必须对岗申报,限报一岗,如实填报《湖南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在线投简历入口),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电子文档。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7:00时止。
(三)资格初审
成立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以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四)现场确认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考试前一天8:30-17: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申报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到我校人事处师资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东路88号新校区电气楼111室)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确认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专职辅导员和财务干事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则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的二分之一减一确定招聘人数(四舍五入)。其他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职业道德、高校管理以及与申报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取不超过招聘岗位数的3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等额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录用
1.预录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确定预录用人员名单。(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2.公示
将预录用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4.聘用及待遇
(1)对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人员,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准跨类别转岗。
咨询电话:(学校人事处杨老师)
监督电话:(学校监察处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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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