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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第十二章试题,《教育心理学》第07章在线测试,教育心理学第十二章试题

2022-05-24 | 文章来源: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特岗教师待遇

[思考]

思考的总结

1.思考的意义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的概括和间接反映。它是通过语言实现的,能够揭示事物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的理性认知过程。

2.思维特征

①间接性。思维的间接性是指思维活动不直接反映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而是借助于一定的媒介和一定的知识经验间接认识客观事物。例如,医生通过脉搏诊断疾病。

(2)概括性。思维的概括性是指在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提取和总结出一类事物的共同特征和规律。一切科学概念、定理、规律、规则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概括的反映,是思维概括的结果。

3.思维类型

(1)根据思维发展水平的不同,可分为直觉动作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直觉行动思维是通过实际操作解决具体直觉问题时的思维过程。经常发生在人们边做边想的时候,直观实用。没有感性的活动或行动,思维就无法进行。两岁前的孩子有初级的动作思维,他们只会在动作中思考。比如他们会用手指数数,火车开动时会搭凳子,会搭积木盖房子。他们所思考的,只是他们当时直接感知并在操作的对象。当他们的感知和行动被打断时,他们的思维就停止了。

具体形象思维是指人们运用头脑中的具体形象(表象)来解决问题。它是形象思维的材料,思维过程往往表现为对形象的概括、加工和操作。形象思维具有形象性、整体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在儿童发展语言之前,他们依靠表象来思考。例如,他们可以通过总结不同年龄的人的形象特征来区分他们 大叔 阿姨 爷爷 等等。

抽象逻辑思维,也称词语逻辑思维,是用语言符号进行的思维。概念、公式、规则、定理、定律、命题等。体现在语言中的是这种思维的主要材料。所以,只有有了语言,抽象的逻辑思维才开始出现。抽象思维是抽象的、程序化的。抽象思维并不直接依赖于被感知事物的具体形象。可以超越生活经验的局限,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按照思维的逻辑,可以分为分析性思维和直觉性思维。

分析性思维是遵循严格的逻辑程序和规律,逐步演绎,进而得出逻辑正确答案或合理结论的思维。比如学生在解数学题时,通过多步推理和论证得到答案。分析性思维具有程序性特征。

直觉思维是人脑直接领悟事物整体及其本质的思维活动。表现为对事物及其关系的敏锐而迅速的识别和整体把握。足球运动员瞬间抓住对方球员在场上的布局漏洞,不失时机地把球踢进球门,是直觉思维的表现。灵感现象是直觉思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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