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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外出(长沙)公开招聘140人公告

2024-03-20 | 文章来源:汕头市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汕头市聋哑学校、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卫生学校、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汕头技师学院、中共汕头市委党校等12所学校公开招聘博士2名,硕士138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汕头市金山中学

  汕头市金山中学始建于1877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校占地面积约160亩,位于汕头市礐石4A级风景名胜区,依山傍海,风景优美。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高中学校,是省重点中学、全国文明校园、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省“双新”示范学校、京师数学建模教育中心实践基地、广东省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学校为每位教职工提供校内工作房,配备网络、空调、实木家具、热水器等,还配有地下停车场和教工餐厅。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深化特色教育,着力打造“学生向往、家长信赖、教师留恋、社会满意、校友自豪”的现代化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实现基于高期待的师生相互成长与成就。2023年11月,汕头市金山中学教育集团被省厅确定为“第三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2023年获批举办“汕头市金山中学丘成桐少年班”。现有在校学生近3600名。

  (二)汕头市第一中学

  汕头市第一中学肇始于1904年,总占地面积280.8亩。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学,是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级示范校。学校一校两区,校园环境清幽,是典型的“生态校园”。新校区是内宿制高中,位于龙湖区,为教工配备单间公寓,老校区是初中部,位于金平区。学校名师荟萃,桃李芬芳,科技教育成效显著,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项目数连续多年雄居粤东第一,多次被潮汕星河奖基金会评为“培育星星先进单位”。现有在校学生超5000人。

  (三)汕头市实验学校

  汕头市实验学校于1999年9月设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三十五街区丰泽庄丰泽南路。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高中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先后荣膺全国外语教研示范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第二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广东省首批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汕头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占地面积60亩,办学设施设备均按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标准配置。现有在校学生近2100名。

  (四)汕头金中海湾学校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于2020年12月设立,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高中学校。设定办学规模为学生总数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围为汕头市。学校占地104.9亩,总建筑面积11万8千平方米,按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设计、配套,为每位教职工提供校内住宿,配备空调、太阳能热水器、实木家具等,还配有教师餐厅和地下停车场。学校先后荣获“汕头市一级学校”、“汕头市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汕头市文明校园”“广东省天文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现有在校生近1800名。

  (五)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于2015年9月成立并招生,现位于汕头市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占地43736平方米,建筑面积28189平方米,教育教学配套设备设施齐全。现有一至九个年级共60个教学班。学校被教育部遴选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国STEM教育2029创新行动计划”种子学校、全国少儿智能教育(算法编程)示范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汕头市文明校园、汕头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教育教学质量优良,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好,家长满意度高。现有在校生超2500名。

  (六)汕头市聋哑学校

  汕头市聋哑学校创建于1959年,为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承担着对聋哑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康复训练、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学校构建独具特色的艺术职业教育课程,涵盖了舞蹈、钢琴、书法、潮绣、剪纸、钩编、烘焙、计算机、茶艺、绘画、摄影和创意手工十二程架构在内的“能力本位艺术职业课程体系”。学校共有国家、省、市课题立项41个,近年来被评为“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首批广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广东省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现有在校生近250名。

  (七)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21年5月设立,学校位于汕头市濠江区东湖职教园区,占地面积500亩,分二期建设。是汕头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粤东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院校。学校具有深厚的师范教育底蕴和坚实的办学条件,秉持“敬业、亲师、博习、通达”校训,“善教乐学,守正创新”为办学理念。以师范教育为主体,学前教育类专业为龙头,艺术、体育和语言类专业为补充,以国际化和产教融合为特色,培养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的应用型人才。学校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汕头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现有在校学生近4600名。

  (八)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设立于1983年,现有三个校区(汕樟、广厦和衡山校区)。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汕头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中职学校,是广东省重点中职学校,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心理健康特色学校。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基础+专业+特长”“可就业、可升学”的人才培养模式。现设有教育艺术、财经商贸、信息技术和外语旅游四大专业教学部,共15个专业。其中,幼儿保育(原学前教育)、计算机平面设计、电子商务专业为省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艺术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是省高水平建设专业群。现有在校学生超3800名。

  (九)汕头市卫生学校

  汕头市卫生学校是1996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2004年5月被授予“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为省重点建设专业点。学校为省级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汕头市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19年5月,省教育厅同意在学校设立“高职专业学院”,对接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2020年5月,省教育厅同意学校开展“1+X证书培训试点”工作,试点开设老年照护证书、母婴护理证书和幼儿照护证书等培训。学校现占地面积约330亩,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超4500名。

  (十)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于1995年4月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位于汕头嵩山路69号。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职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现设有智能制造、信息工程、艺术设计、财经商贸和外语等五大类专业,共18个专业及方向。在省内率先开设“安全技术与管理(消防技术与管理方向)”专业。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群、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群为广东省高水平建设的两大专业群。现有在校生约4500名。

  (十一)汕头技师学院

  汕头技师学院是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创建于1963年,是粤东地区最早创办的全日制公办技工院校。学院占地面积382亩,总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包括南校、金新两个校区。学院现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广东省“粤菜师傅”工程培训基地、广东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航空航天科普教育定点单位、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汕头市创业孵化基地。学院先后荣获“汕头市文明校园”“汕头市文明示范校园”“汕头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8年经省人社厅批准,学院与以色列航空工业公司( IAI )联合创办了汕头民用航空职业技能培训学院,获得国家民航中南管理局颁发的“ CCAR -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是目前全国唯一获得该资质的技工院校。拥有国家级汽车专业高技能人才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应用技术高技能实训基地、制冷技术实训室、室内设计实训室、烹饪实训中心、物联网实训中心等教学实训场所,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亿多元。在校学生6000多人。

  (十二)中共汕头市委党校

  中共汕头市委党校(汕头市行政学院、汕头市社会主义学院)为汕头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公益一类)。校(院)坐落于汕头市濠江区广达大道319号,校园占地面积71亩,配有学术报告厅、图书馆、多功能厅、电影厅、健身房、球馆等功能室以及自助超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校(院)上下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等职能作用,先后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博(硕)士研究生,详见《汕头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外出公开招聘博(硕)士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外出公开招聘博(硕)士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 报名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9:00-16:00),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至善楼。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4)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4. 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的,于2024年3月30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应当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反馈初审结果。

  5.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汕头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外出公开招聘博(硕)士岗位表》(附件1)中的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4年3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应聘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组织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组织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30日(9:00-16: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至善楼。

  2.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组织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3. 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

  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时间15分钟,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问答;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 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 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招聘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招聘组织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汕头市市属学校2024年上半年外出公开招聘博(硕)士岗位表》(附件1)。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育局:0754-88837652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645063

  中共汕头市委党校:0754-83581719

原文链接:https://yjsy.hunnu.edu.cn/info/1071/14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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